移民事務
我所的律師長期代表公司及個人客戶辦理各類移民事務,其中包括但亦不僅限於工作簽證之申請、投資移民、職業移民以及親屬移民。我所的律師曾成功辦理多宗重大疑難案件,其中不少案件已成為職業移民及投資移民領域的經典案例,在實務中被移民局及業界廣泛引用。許多客戶透過媒體報導及移民局推薦,紛紛前來我所尋求協助。
最近,我所處理的數宗極為棘手的投資移民申請更是在三個月內獲批,另同行刮目相看。
最近,我所的律師成功為多名美國投資移民項目的投資人追回其被拖欠的投資款並為客戶爭得近十萬美元的利息賠償。
我所在該領域的業務主要包括:
L類(跨國公司)工作簽證申請及其綠卡申請
H類工作簽證申請及EB2、EB3 職業移民申請
O類工作簽證申請及傑出人才移民申請
EB5投資移民申請
我所此前所辦理過的經典案例:
Unico American Corp v. Watson, Case No. CV89-6958
Unical Aviation Inc. v. USINS, 248 F. Supp. 2d 931